29

2022

-

06

实习实训教学规范


一、教学实习管理规定:

1.教务处根据各专业教学实施性计划,依据各专业教师制定的课程实习计划;结合各专业班级实习人数、学校实习工位数,在每学期初编排出全校各专业班级本学期实习教学安排表,下达给各专业组组织实施。

2.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实习教学大纲要求,认真编写授课计划,经教务处审核,严格按计划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或增减内容。

3.实习班级的指导教师因工作需要,确需中途更换的,要经教务处批准,并要做好交接手续,接任教师对前阶段的实习内容、实习进程、实习情况要全面了解,保证授课计划的严肃性和连续性。

4.实习指导教师要认真执行“实习教学常规”,努力做到教学形式课堂化,基本操作规范化,实习内容系列化,组织教学科学化,保证实习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5.实习指导教师应每天将实习班级的整体情况作好记录,并应妥善保管,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向主管领导汇报。每周周五要将记录交教务处查阅。作为指导教师的考评依据之一。

6.学生每周实习完毕后,实习指导教师应对学生完成任务、制作质量、遵章守纪、文明实训、安全操作等情况作出评价,进行考核打分。每学期(轮)实习结束时,学生应认真作实习小结。

7.教务处要经常对实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教学实习的正常进行。

二、教学实习指导教师教学常规

1.实习指导教师要正确、认真地认识实习课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实习课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的整体教育功能。

2.要向学生传授职业技能,传授与职业技能联系的工艺技术知识,对学生进行严格的职业技能训练;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分析解决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寓德于教。

 3.要坚持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因材施教,按需施教,理论联系实际;坚持管教管导;坚持技能训练与社会经济、生产服务相结合;坚持实习教学目的明确、内容丰富、指导具体、程序规范。

4.备大纲。实习指导教师要钻研本专业(工种)实习教学大纲和技术工艺理论知识,要掌握本专业(工种)的技术技能等级标准和相关要求。

5.备实际。了解学生认知水平和动手能力;了解本专业的教学计划和相关的专业课教学大纲;了解本实习课与其他文化、专业知识的联系;了解生产、服务、教具、挂图工具等,做好课题预作件及其他各项准备。

6.写好计划、教案。实习指导教师要按时写好学期授课计划,经教研组讨论,教务处审定,据此写好每一训练内容的教案,教案要规范,教学要求、目标完整,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安全要求明确。不允许无教案上课,开学前应提前写出二周教案,学期中应提前写出一周教案。每课题有一个教案。

7.检查学生出勤、学生安全(安全帽、工作服、防护眼镜),使学生的注意力集中,立即进入角色。

8.讲解。根据教案,认真组织实习教学,实习指导教师要充分发挥“主导”、“导向”、“控制”的作用。教学目的明确,组织严密,重点突出,内容正确、具体,无科学性错误。讲解条理清楚,深入浅出,用词正确,讲解得法,重视启发引导,采用直观教学,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9.示范操作。教师要能进行示范操作,操作正确规范,步骤清晰可辩,讲做配合协调,快慢节奏分明。

10.及时指导。实习指导教师坚持五勤(脚、眼、脑、嘴、手)实行分段巡回指导。指导过程中要坚持因材施教,采用个别与集中讲评结合,及时分析学生的实习情况。

11.做好总结结束工作,验收学生完成的工件,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总结经验,得出规律。组织好清扫场地,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12.为人师表,教书育人。重视学生非智力因素的培养,把职业道德教育和习惯养成教育贯穿在实习教学的始终。

13.注意教法、学法。学生职业技能的获得是通过教师传授、示范、指导,学生反复训练完成的。要注意教法,钻研学法,注意总结讲评,提高技能训练效果。

14.要填写实训记录。要对每天实习情况作记录,包括教学、训练内容、进度、课内外作业、学生出勤、劳动态度、偶发事件等。每天实习结束,要组织清理实习车间(室)、工作台;要对仪器工具进行保养;存放到规定位置,摆放整齐。

15.实习作业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步骤、安全事项、完成时间、评分标准等。对实习作业要认真评价总结、讲评,成绩要记载,作为评定平时成绩的依据之一。

16.实习课的考核应坚持以职业岗位的基本要求,取得职业资格的基本职业技能、技术等级考核标准为主的原则。

17.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平时每次技能训练的成绩都要记载;对学生综合掌握基本职业技能的情况在全学期中要进行一次过关测试,为生产实习做好准备;毕业前要按照培养目标的要求,进行专业技能毕业教育和技术等级考核鉴定。

三、教学实习检查制度为了保证贯彻实习教学大纲,保证实习教学的正常进行,促进实习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教务处每学期要对实习教学的有关内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教学检查。

(一)教学进度检查

1.实习指导教师须严格执行授课计划,要增强执行计划的严肃性,若调整计划,需经教务处同意,分管校长批准。

2.教务处每学期将组织1--2次授课计划进度检查,任课教师在保证教学任务如期完成的前提下,允许教师授课时有一定的灵活性。

3.在实习教学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内容须经实训处同意。

(二)教案检查制度

1.教务处将对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前备好的实习教案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填写记录作为教师教学质量的考核内容。

2.教务处在每学期中将对教师的教案进行1—2次的抽查,并作好记录。

3.教研组每月应检查本组教师的教案一次,并作好记录。

(三)听课检查制度

1.每学期教务处将根据各教研组的工作安排,排出听课计划。校领导、教务处、教研组长等参加听课,并填写好听课笔记。

2.实习指导教师每学期听课8一10次,并做好听课记录,听课后相互交换意见,相互切磋,共同提高。

(四)作业检查制度

1.每学期教务处将不定期地抽查教师对作业的布置与批改情况。

2.各教研组长每月对本组教师进行作业数量、内容完成情况、实习工作的检测、评分质量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3.考核完毕后,教师应进行质量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认真填好质量分析表交教务处。

四、安全文明实训条例

(一)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和“实训守则”,严守纪律。

(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遵守各工种、各实习场所的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条例,严禁违章操作,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

(三)实训时应严肃认真、勤学苦练,精益求精,一丝不苟,争创一流。严禁戏闹和擅自离开自己的实习岗位。

(四)按时完成实训作业,作好实训记录,认真填写好实训手册,每周五交实训教师写评语,教务处将不定期地进行抽查。

(五)爱护设备、工具和量具,严格执行设备保养制度,禁止野蛮操作,如丢失、损坏则视情况赔偿。

(六)进入实训工场,必须排队,工作服则必须穿戴整齐。

(七)保持图纸、工艺卡片等实训资料的清洁完整,原材料、毛坯、半成品、成品等工件应分开放置,按规定的堆放场地排列整齐。

(八)经常保持设备的整齐和工作场地的清洁。工作服要经常清洗。

(九)工作完毕,切断所有设备电源和照明电源,并关锁好门窗。

 

实验课教学规程

实验是教学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验能加深对课程中所学知识的理解,更好掌握课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概念,并进一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从事生产与科学实验打下初步基础。为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程。

一、实验课教学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规定进行,不得随意减少实验项目和课时,暂时不能开出的实验,必须说明理由,并填写《暂不能开出实验登记表》一式二份,于开学前3天内报教务处。

二、实验课教学必须由任课教师提出“实验课学期教学计划”必须自编或选用统编实验教材(包括实验指导书,实验记录表格等),并应课前发到学生手中,否则不得进行实验课教学。

三、实验课前实验室要做好实验准备工作,任课教师必须参加实验课指导。第一次实验课前,指导教师必须进行试做并认真解决试做中出现的问题。

四、实验前学生必须预习,经教师检查认为合格后方可参加实验,否则取消实验资格。

五、学生第一次上实验课时指导教师必须宣讲实验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及注意事项,对学生进行遵规守纪教育,对破坏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有权进行批评直至停止其参加实验。

六、实验前可扼要讲解本次实验有关的理论知识,实验,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实验中应尽量由学生自己独立操作,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不应包办代替,在实验进行时指导人员要巡回观察具体指导。

七、学生要按教师规定的时间完成实验报告,教师对学生的实验报告要认真批改,不合格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要求重做实验或重写报告。

八、根据学生在实验中表现,完成实验任务及实验技能水平提高情况和实验报告等进行综合考核。不参加全部实验或实验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本门课程考试。考核成绩由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共同评定,按教务处规定计入该门课程总成绩中(实验成绩单列课除外)。

九、实验课结束后必须及时进行总结,并征求学生对实验教学的意见,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十、实验课表一经排定后,不得随意改动,如需串、代课,必须提出书面报告,经教务处批准后,方能实施。

 

实习实训计划

1.实习教学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使学生了解、熟悉、认识生产实际、获得实际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培养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对学生掌握专业技术和操作技能、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具有重要的意义。

2.实习计划与实习指导书,是完成实习任务的依据,专业教师要在每次实习之前制定实习工作计划,经教务处汇总由主管校长批准。

3.在执行计划过程中,允许对不切合实际或条件不具备的任务进行修改,但必须及时将更改意见报教务处主任及主管校长批准。

4.实习由教研组长协助教务处负责落实,在外地实习时,实习指导教师代表学校对全体实习人员实施管理。

5.实习之后要写出总结,为以后实习积累经验。

 

实验室规则

一、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保持室内清洁。

二、一切与实验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和动用实验设备及工具,外单位人员到实验室做实验或使用仪器设备时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批准,否则不得进行。

三、使用实验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发现损坏、丢失时要立即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四、实验室不得存放任何与实验无关的物品,更不允许存放私人东西。

五、要严格遵守安全防火制度,各实验室要有专人负责,实验过程中要节约水、电、煤气及消耗材料等。

六、管理好仪器设备材料,使物、帐、卡三者相符,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实验规则

1.学生必须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到实验室上实验课,不得迟到、早退。

2.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谈笑,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杂物等。

3.不准动用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仪器和室内设施。

4.学生实验前做好预习,认真阅读实验指导书,复习有关基础理论,并接受教师检查。

5.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必须经指导教师同意,方可动用仪器设备进行实验。

6.实验中要仔细观察,认真记录各种实验数据,不许抄他人实验数据,实验中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

7.实验中要注意安全,使用仪器设备要遵守操作规程,并尽量节约水、电和其它消耗材料。

8.实验过程中出现事故时要保持冷静,快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注意保护现场,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

9.实验后,请指导教师检查使用过的仪器设备,清扫实验场地,经教师同意方可离开实验室。

10.凡损坏仪器、设备、器皿、工具或实验材料,超额消耗者,要主动说明原因并接受检查,填好报废单或写出损坏情况报告,指导教师根据学校的规定和损坏具体情况及时处理。

11.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动用其它设备造成损坏者,由事故责任人做出书面检讨,视其认识程度和情节轻重,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

 

学生实训规则

一、学生应提前五分钟,按时进入实训场地。进入场地以后,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场地各项制度。

二、实训课中,学生要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课积极动手。不得打闹和大声喧哗。

三、要注意安全,注意节约各种原材料,注意防火、防电、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实训课要有完善的实训计划,每次教师要有完整准确详细的教案,认真上好每次实训课。

五、实训教师需按考核制度和标准认真考核学生的实训成绩。

六、不允许任何人私自带走实训场地的物品,管理教师要保证工具和材料不丢失。

七、上课时,若有工具损坏,学生应立即报告教师,视情节给予适当处理。

八、放学后,实训教师要带领学生打扫好场地卫生,检查好工具、机械、电闸、水源等,杜绝各种安全隐患。

 

学生实习基本要求

一、实习的目的与要求

实习是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措施。

对实习的要求是:了解社会,接触实际,增强劳动观念和事业心、责任感,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学习生产操作技能,培养一定的动手能力;学习运行管理知识,巩固和加深理解所学的知识以及为后续课程学习获得感性知识。

二、实习计划。

各类教学实习均应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制定实习计划。

实习计划由各专业教师制定,经组长审查后报教务处备案,无实习计划不得进行实习。

实习计划一般应包括:

1.实习目的、要求;

2.实习内容与实习场地;

3.实习的程序与时间;

4.实习方法与指导方法;

5.实习期间的理论教学和参观内容要求;

6.实习报告要求与作业;

7.参考书与资料;

8.实习材料、工具;

9.实习成绩考核。

10.指导教师的确定。

三、实习场地的选择和确定

各专业的实习地点由各教研室组织人员于实习前一个月落实。并对实习地点、时间进行审查,保证时间,完成实习任务。

四、组织与领导

1.教研组长协助教务处负责实习的领导与安排,应根据教学计划在学期初前两周提出实习计划,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

2.实习指导教师需在实习前一周写好授课计划、教案、实习指导书、实习报告等实习文件。

3.实习前要对学生进行动员,讲实习目的、内容、要求,组织纪律和安全注意事项。

4.实习指导教师要按课题要求亲自演示操作过程,要边演示边讲解,要做到:实习形式课堂化、实习内容课题化、实习训练标准化。

学生在实习期间,在学习生产知识与操作技术的同时,应培养劳动观念,注意安全生产,遵守劳动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要认真写好实习日记,参加必要的技术讲座和参观活动等。

五、成绩考核

学生完成全部实习任务后,要认真写好实习报告或实习总结。

实习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表现、出勤情况、实习作业、作品成果和实习报告,按一定标准综合评定成绩(实习表现占10%,操作技能占70%,实习报告占20%)。

实习是必修课,成绩按百分制评定,对违反劳动纪律或学习不深入、不认真,实习报告有抄袭现象的学生,视情节可以给予不及格。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应当补实习。补实习的时间,一般可跟下一个年级,如试行分散实习的专业可在寒、暑假期间完成。补后仍不及格者按一门主课不及格处理。补实习的经费由学生自理。